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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政教处职责 ※
1、贯彻执行上级党委、教育行政部门\学校支部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决议;主持升旗礼,组织重大节日的庆祝宣传活动.
2、搞好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,学期、学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,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,认真总结经验,不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。
3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要按照培养有思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目标,根据青少年的特点,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马克思注意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知识、哲学基本知识、革命传统、思想、道德教育、民主、法制、纪律教育、国情、形式和政策教育。当前要重点突出地搞好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、独立主义、艰苦奋斗的教育,增强民族自尊心,坚定做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,把先辈开创的革命事业发扬光大。
4、指导和审批班主任、学生会的工作计划,组织领导班主任与学生会的工作、举办各项专题活动,开展建设文明班级的竞赛并检查、督促其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总结、经验交流与评比工作。
5、热情关怀和爱护学生,教育学生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把学校各班建成一个尊师守纪、团结向上、勤奋学习、朝气蓬勃的集体。
6、经常与科任老师联系,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、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,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改进学习方法,学好各门功课,努力提高学习质量,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。
7、组织班主任等有关教师研究青少年思想特点及有教育规律,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、业务水平,组织指导学校及各科组的黑板报出版工作。
8、联系社会有关部门与用人单位,学生家长代表,互通情况,协调校内外的教育工作。
9、经常检查学生执行《守则》和《规范》的情况,突出搞好考勤、仪容、仪表、尊师、尊纪的行为规范养成工作,协同保卫组、学生会做好上述的各项内容的量化检查评比工作,及时表彰先进,不断调动各种积极因素,以建设良好的校风。
10、根据上级和学校的要求,做好班主任工作的考核、评比工作和学生执行《守则》和《规范》等有关制度的奖惩工作;组织学生进行学期、学年、毕业鉴定,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就业学生的有关档案保管与就业推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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